(吉安市不动产登记局)
李先生:
您好,您在网上向我局咨询:“农村建房面积”的问题收悉,现答复如下:
根据吉安市委、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,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90平方米;占用非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,房屋层数不得超过三层,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。
对于单层面积最大多少及超面积如何处罚的问题,请您向住建部门咨询。
吉安市自然资源局
2019年1月28日
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2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