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附件: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明细表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1 |
赣(2016)吉安市不动产权第0003205号 |
吉安恒鹏实业有限公司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222号7、8栋商业1-03号 |
2 |
赣(2016)吉安市不动产权第0003193号 |
吉安恒鹏实业有限公司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吉州区井冈山大道新222号7、8栋商业1-04号 |
吉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11月29日 |